膠東在線11月25日訊(通訊員 呂曉君)出售自己銀行卡用于他人網(wǎng)絡(luò)詐騙,其實,這也是在犯罪。近幾年,新聞媒體報道過多起出售自己銀行卡獲利,最終獲刑的真實案例。事實上,買賣銀行卡屬于違法犯罪行為,出借銀行賬戶也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(guī)的違法行為。為了一張卡幾百元錢的收入,一些人不惜將個人銀行卡出售、出租,如此不僅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,更有可能成為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。
近期,在煙臺銀行幸福支行的柜臺也遇到一例銀行卡出賣的案例。當天一位大叔至柜臺辦理銀行卡業(yè)務(wù),但在辦理過程中全程撥打電話,收發(fā)驗證碼也不是在自己的手機上操作,均問電話另一頭的人。這一點引起了幸福支行柜員的注意。經(jīng)過柜員多方詢問與提醒,最終大叔表示他的銀行卡是賣給一個年輕人用,對方承諾給予他一定的費用,并承諾不會拿大叔的卡做違法的事情對大叔本人不會產(chǎn)生任何不好的影響。
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,幸福支行柜員提醒大叔出賣銀行卡也屬于違法行為,并且會造成很嚴重的后果;诖朔N情況煙臺銀行幸福支行的柜員拒絕了為大叔辦理銀行卡的要求。后來大叔表示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,感謝煙臺銀行柜員的提醒,說自己差一點就不知不覺的違法了。
“天上不會掉餡餅,貪圖眼前小利有可能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,因為收購、售賣他人銀行卡的行為是違法行為,而出售自己的銀行卡也很可能成為犯罪團伙的‘幫兇’!睂Υ,煙臺銀行提醒廣大市民,切莫出售出借個人銀行卡或銀行賬戶,同時煙臺銀行幸福支行也將持續(xù)秉承著貼心專業(yè)的態(tài)度服務(wù)好每一位客戶,努力踐行普惠金融知識的社會責任人,服務(wù)廣大客戶和市民。